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新時代干部隊伍建設的重大任務。對此應該如何理解和把握?
第一,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是新時代干部隊伍必備的基本素質。黨員干部是我們黨執政的中堅力量。黨和國家各項制度和重大決策部署,都要靠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貫徹執行,才能落到實處,才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廣大黨員干部的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決定著我們黨執政的整體能力和實際效能。
第二,提高干部隊伍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是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等各項工作的迫切要求。當前,黨和國家各方面工作越來越專業化、專門化、精細化。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既要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加強統的力度,強化黨員干部的綜合素質,又要注重專業化、精細化、規范化,發揮專業人才的技能,確保各項工作有條不紊、有序開展、有始有終。
第三,提高新時代干部隊伍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必須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黨員干部的素質和能力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需要通過長期的組織培養和實踐鍛煉才能形成的。加強領導干部的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的培養,要從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4個方面著手。只有通過政治和業務、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經過長期歷練、鍛煉、訓練和綜合培養,才能逐步提高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第四,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支持各類人才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智慧和力量。這就需要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創新,廣開進賢之路,營造良好用人環境,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廣泛集聚各方面優秀人才,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而共同奮斗。
來源 中國紀檢監察報